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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恩法师开示拥有智慧的人生·《般若波罗蜜多心经》第九讲

作者:      来源:      日期:【2019-12-26 23:18:10】

   

   3月9日下午2时20分,归元讲堂礼请能恩法师开示拥有智慧的人生·《般若波罗蜜多心经》第九讲,百余位善信随喜参加。
   能恩法师带领大家恭诵经文,回顾上一讲色蕴-质碍义,受蕴-领纳义,想蕴-想象义后,继续讲解行蕴及识蕴。
   行蕴,行是迁流造作义,常缘过去现在未来一切善恶之心之作用者,前灭后生,念念不停,所以叫做行,指第七识意根(七识思力极胜故)。
   识蕴,识是了别义,体则八识心王,即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之本体者,能别诸识性境,执持一切种子,及一期寿命,指第八阿赖耶识(八识执持全身,若无八识见分映在诸根,则前七识,皆无了别功能。在小乘宗中唯明眼等六识,大乘宗中则明八识)。
   总之“色”是物质的一切现象。受等四者,是精神的一种作用——“受”是尘境接触所生之感觉(有苦受,乐受);“想”是取境分别之知觉;“行”有造作思虑的作用;“识”是统一前四之心力(八识均有了别的功能:前六识了别一切事相,故六识又名分别事识,即分别色等六境<第六识兼缘法尘>;七识了别一切妄相,缘过去五尘落射影子;八识了别真实自体,常能了别自识所现之境)。
   依五蕴相生之次第,由于有了“识”心然后才有领“受”;有了领受,然后才有“想”象;有了想象,然后才有造作(行);依所造业,然后才感得“色”身。色蕴粗相易生执著,此蕴乃我执之大本,万恶的渊源,众生执之坚固难破,若此执一破,则其余诸执皆可迎刃而解。
   大别之五法:一、色蕴,总该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质。二、受蕴,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也。三、想蕴,对境而想象事物之心之作用也。四、行蕴,其他对境关于瞋贪等善恶一切之心之作用也。五、识蕴,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之本体也。以一有情征之,则色蕴之一即身,它四蕴即心也。心之中,受想行之三者心性上各为一种特别之作用,故名之为心所有法,即心王所有之法(略云心所),识知一者为心之自性,故名之为心王。
   盖五蕴为身心之二法,如色界欲界有身之有情,从五蕴而成,如无色界无身之有情,自四蕴(除色蕴)而成也。
   讲座于下午3时30分结束,能恩法师带领大家合掌回向,并为部分信众答疑解惑。